“星级”学生评选条件 班级 自理 之星 劳动 之星 礼貌 之星 守纪 之星 管理 之星 责任 之星 7.1 王芳玉 周椿林 古雨蕉 金嘉怡 张乃丹 王秀娟 7.2 陈薪宇 徐子为 宋美嘉 廖庆培 许丹 陈廉豪 7.3 任文雯 吕源鹏 王永杰 李鸿浩 王艺琳 黄贝多 7.4 毛欣怡 余清 舒靖轶 王若玉 曾恒义 贾子涵 8.1 魏晨曦 马嘉辉 彭思怡 阿约唐英 朱星辰 徐佳睿 8.2 傅杰 张俊杰 刘奕江 陈柯君 宋馨平 方启月 8.3 许 桐 胡 燃 费 迅 谢佳艺 王兴梅 李涌江 8.4 徐义航 张文莉 龙孟兰 吉泰泽 曾孟秋 粱怡颜 9.1 沙云豪 陈奕龙 高乐朋 窦茜 王廷威 殷宇豪 9.2 赵禾颖 瞿锦涛 侯嘉雯 熊艺 千山阿布 唐雨轩 9.3 王怡婷 吴沛忆 张志豪 余浩然 任启航 刘雨沙 9.4 赵辰 王银 黄馨仪 夏子涵 任国贤 蔡宁怡
自理之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能自己叠被子,自己洗自己的衣物,自己能够完成的绝不让家长和老师帮助完成。
劳动之星:能主动承担学校的各项劳动任务和部分家务劳动,工作踏实,毫无怨言,受到同学们的一致认可。
礼貌之星:对待他人有礼貌,见到来宾要问好,语言温和,从不说粗话脏话。
守纪之星: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班规班约,遇到违纪情况能主动制止和劝阻,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管理之星:在承担班团干部,学生会和大队委干部时,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对待工作大公无私,一丝不苟。
责任之星:勇于承担班级安排的各项事务,敢于承担责任,遇到事情不冲动,不逃避。
2014——2015学年上期期中“星级”学生表彰名单